福州遗产继承律师推荐阅读–不用在争了!明年起,父母的房产“这样”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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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,有房子才有家。房子,对于我们每一个家庭来说,不仅仅是安身立命的居住场所,更是家庭稳定的利器。在现如今的社会中,房子正日益成为一个彰显社会地位的符号。而房产在近20年内升值的幅度是我们有目共睹的。可以说中国的父母是世界上最辛苦的父母。很多父母在10年,20年前选择定居到一个城市的时候,首先考虑的就是在当地买一套房子,然后等子女长大还要给子女准备好一套房子。现如今购房不仅仅是婚姻的前提和给子女良好教育的保障,更是能带给老人养老的安全感和保障。
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开始,80、90后群体中,有不少人是独生子女。独生子女在继承父辈全部遗产在许多人眼里看来是理所当然的,毫无悬念的。但是,你真的了解继承规则吗?从2021年1月1日起,继承规则将进一步完善,让我们看看都有哪些变动吧。
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都去世的情况下,那么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继承。就是说小刚的父母、爷爷奶奶早就不在了,一直都是和大伯生活在一起,后来大伯也过世了,可是大伯也没有子女和配偶,没有其他亲人,那么按照新规,小刚就可以继承大伯的房产。
取消“公证遗嘱效力优先”原则,并增加打印等新遗嘱形式
有的老人会随着养老时间的推移立很多份遗嘱。原来的《继承法》会以公正遗嘱的效立为优先的原则。就是说哪份遗嘱最先办理了公证,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效力最高的遗嘱。
举例说明:
张阿姨有2儿1女,本来约定是3个人均分房产,并且该遗嘱做过公正。可是当张阿姨病重期间,照顾张阿姨的都是小儿子,张阿姨就自立了一份遗嘱并打印:小儿子分得一半房产,剩余的一半房产由另外的1儿1女均分。
如果按照现行的《继承法》来办,这套房子还是三人均分。但如果是明年发生这件事,房子就会按照张阿姨最后一份遗嘱办理,房子一半归小儿子,剩下的一半房产归另外的1儿1女均分。
举例说明:赵阿姨的儿子从未赡养过父母,并且时不时的从赵阿姨那里要钱,赵阿姨决定不让儿子继承房产。但是后来儿子悔过了自己的错误,赡养了父母。赵阿姨心软原谅了儿子。那么儿子就不会丧失继承权,这就是继承人的宽恕制度。
现行的《继承法》对子女所能继承的规定是:父母的收入、房屋、林木、文物等等,《民法典》草案中关于遗产的表述不再是列举式的规定,概括表述所继承的范围扩大到了“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”,也就是说除了上述之外,其他例如虚拟货币、网络中的财产也包括在内。
现行的继承法对于自书遗嘱的认定通常需要立遗嘱人亲笔书写,对于打印的自书遗嘱因为无法确定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所以即使打印遗嘱上有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,通常也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。
《民法典》草案实施后,只要有两名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现场见证并签署姓名和年月日,立遗嘱人也可以通过打印的形式订立遗嘱了。
以录音、录像方式订立遗嘱的,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,也可以是有效的遗嘱。以上两种遗嘱方式减轻了立遗嘱人的负担。
“生老病死,人之常情”,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家人和自己的“身后事”。更好地了解法律,会给自己和家人多一份保障。衷心地希望《民法典》的出台会给所有人带来更多法律保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