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,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除有约定的外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,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。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进行析产再进行继承。
继承开始后,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,订立遗嘱时可以在遗嘱中确定遗产管理人,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;
没有遗嘱执行人的,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;
继承人未推选的,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;
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,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。
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:
制作遗产清单;
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;
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、灭失;
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;
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;
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。
《民法典》遗嘱继承规定的变化
录像遗嘱是指在两名见证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,通过录像形式固定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、遗嘱人和见证人口述自己名字和当天的年、月、日全过程的遗嘱。录像遗嘱是对科技进步的一种回应,随着手机录像功能的普及,录像成为了一种记录遗嘱人意思表示非常便利的手段。不过,需要注意的是,录像遗嘱同样需要满足《民法典》继承编中关于遗嘱见证人、遗嘱内容等形式要求。如果录像遗嘱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,同样是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。
虽然公证遗嘱不具有优先效力,但订立公证遗嘱还是有意义的,公证遗嘱订立的流程相对完善,法院认可的概率会大很多。提醒大家注意的是,公证处只是保障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要求,不对遗嘱内容负责,所以订立遗嘱还是要咨询专业人士,确保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要求。
《民法典》继承编为“老有所依”提供更多选择
比如,老人想将房屋过户给子女,但又担心子女拿到房产后会把自己赶出家门不履行赡养义务,那么就可以通过约定居住权的方式,保障老人既可以继续在房子里居住,同时也可以限制子女在老人在世时对房屋进行出租。